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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9-11-19 | 點閱數: 451

台南市立新化國中108年度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

()正取1名,備取數名。

()本校得擇優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外,若3個月內缺額異動時依備取  

   序位通知報到,不另行辦理甄試。

三、僱用期間:自1081125日起至1081231日止。

             (聘約到期可依工作表現考核是否於新的年度續聘)

四、資格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

   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等情形。

()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

   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經合格醫師證明精神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五、工作時間及薪資:每日上班8小時(800~1700)目前按月支薪23,100

(隨基本工資調整),需加勞、健保及勞退。

六、工作內容:

 (1). 門禁管理,依規定管制進出大門之人與車輛,校外人士或家長進入洽公依

     規定登記,執勤人員對於到校推銷物品者,應嚴禁其進入。

 (2). 郵件簽收、傳達與電話接聽。

 (3). 校園開放之各項管制措施。

 (4). 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

 (5). 處理偶發事件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時間:108年 11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08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

    午 5時止。親自報名(上班時間)或以掛號寄(郵戳為憑)

    712臺南市新化區中興路 722號 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 總務處收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10811月 22 日(五)上午 9 時 00 分於本校行政大樓一樓

    圖書室。(請報名甄試人員於當日上午於850分前到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

    視為放棄。)

九、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公告:108年 11月 23 日 09 時以後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

                者與備取者,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錄取者另行通知至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十、洽詢單位電話:06-5902269分機251事務組蘇組長。

十一、本校地址:台南市新化區中興路722號。

十二、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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