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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塗絲佳 - 升學 | 2019-07-04 | 點閱數: 382

一、「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語言認證採計說明」,自 109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

二、採計原則如下:
(一)語言認證原則採計「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以及「英語」,認證項目以表列採計內容為主。
(二)採計語言認證項目之目的係為鼓勵學生自我精進,並增加機會,爰為收鼓勵之效,「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獲基礎級以上者均採計 5 分 ;「英語」採計標準參照 CEF 架構相當 A2 級以上者,採計 5 分。
(三)國中學生於報名該學年度免試入學,其提出之認證資料如非國中教育階段取得者,亦予採計 5 分。

 

上開原則將訂入「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等公文通知後另案公告),相關訊息本局亦同步置於臺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 http://12basic.tn.edu.tw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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