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洪銀雪 - 教務處 | 2018-11-12 | 點閱數: 471

一、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 107 年 10 月 25 日南市選一字第 1073150328 號函辦理。
二、旨案前於 107 年 10 月 17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71161956 號函知各校(諒達)。
三、上開函文說明一之第(三)點略以,......依往例同意給予補休「一」天,更正為補休「二」天。倘所屬教師有協助選務工作,請教師於投票日後 1 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