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為擴大照顧受災學子,旨揭教育補助金之補助對象增列「花蓮縣政府評估,列為紅單之危險建築物」之住戶學子,並再次將申請期限由 107 年 4 月 30 日展延至 107 年 5 月 31 日。 二、教育補助金相關資料,教育部業再次刊登於「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請有申請需求之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教育補助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詢問(電話︰02-23628232 轉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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