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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建忠 - 人事主計法令宣導 | 2018-02-21 | 點閱數: 633

107年度新化國中優良教師票選活動公告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年 2 月 5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70187324 號函辦理。

二、獎勵名額:2

三、採線上無記名投票請至教育局之票選系統(網址http://120.115.2.109/),每人至多可勾選 4 名

四、票選時間:107年 2 月 21 日(三)上午 08 時 00 分整至107 年 2 月 23 日(五)下午 17 時 00 分整

五、評選表揚對象(候選人):本校之現職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運動教練。

(一)基本條件:服務教職 5 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滿 1 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採計至 107年 7 月 31 日止),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 5 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並具有推薦標準所列具體事蹟之一及未具推薦標準所列消極條件之一者。

(二)推薦限制:過去三年內( 104 、 105 、 106 年度)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

(三)過去三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其本校教師名單請自行參閱票選系統中之票選活動說明,前開教師不列本次推薦候選人名單。

六、具投票人資格(選舉人):為本校現職全體教職員工(正式編制)

備註:

1、票選推薦本校教師參加師鐸獎活動之線上票選時間因配合市府教育局作業報送時間,預定 107年 2 月 25 日(日)08 : 00 至 107 年 2 月 28 日(三)17 : 00 進行,(候選人條件及限制:最近 3 年內【含當年度, 105 、 106 、 107 年】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但過去五年內【102-106 年度】曾獲本市師鐸獎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

2、依前項符合參加師鐸獎資格之教師,會先行調查是否有意願參加師鐸獎之候選人,若無教師有意願參加者,將不再進行第二階段(推薦參加師鐸獎)票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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