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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惠琇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6-03-03 | 點閱數: 348

(一)學校應配合事項
1、提供相關工作人員、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2、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之自來水設施、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
3、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4、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二)學校教師等相關防治人員應配合辦理事項
1、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2、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
3、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4、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 24 小時始返校上課。

  • 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 72 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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