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0153 號函辦 理。
二、為利貴校之未具本職人員等更具體瞭解跨部會間得以申請 之相關紓困方案,且避免申請紓困性質相同之方案及重複 請領之情事,爰檢送「各部(會)推出之紓困方案與『教 育部申請須知』之比較彙整表」,俾利貴校受理申請時之 參考依據。
三、旨揭申請須知之比較彙整表業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官網 (https://www.edu.tw)「教育部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 防疫紓困振興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