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提升本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之專業回饋品質。
(二) 培訓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基本人力資源。
四、研習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局公文或公告,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研習系統報名。
(二)初階研習:每場次為 1 天研習,報名人數 20 人以上開課,上限 40 人,不開放現場報名。
五、課程內容與研習時數:
1-1 教師公開授課與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1 小時)
1-2 教師專業規準說明( 1 小時)
1-3 教師共同備課工具與實作( 1 小時)
1-4 公開授課(觀課)與專業回饋(議課)工具與實作(3 小時)
六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