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有意申請的同學於返校時,將收據/發票黏貼於申請單,繳交至學務處。繳交期限至 7/16(星期五)截止。 2.教育局增加補助三年級應屆畢業經濟弱勢學生(指有社政單位核定文件者,如低收、中低收、兒少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可申請 7/12-7/30 平日午餐補助,一餐 50 元,共 15 天。有意申請者,請向學務處索取申請表。 3.若有疑問,請洽詢學務處 06-2682724 轉 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