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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書鳳 - 處室公告 | 2021-07-12 | 點閱數: 187

1. 補助對象放寬: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之核定文件之應屆畢業學生(如:兒少生活扶助、兒少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不含村里長證明或導師申請者)

2. 補助時間:因午餐補助不回溯,所以新增加可申請補助者,其補助時間自 7 月 12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每週一至週五的午餐,取餐時間:上午 11 點至下午 1 點,(電子發票會有時間請注意)。

3. 補助金額:每餐上限 50 元,核實補助。

4. 申請單位:

(1)7 月份,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國三畢業生向國中申請,小六畢業生向國小申請)。

(2)8 月份,向新學校申請。(國三畢業生若就讀本市完全中學,可向高中申請,小六畢業生向報到之國中申請)(註:本市完全中學有:大灣高中、永仁高中、南寧高中、土城高中)

5. 申請方式:

(1) 請將收據或發票依日期黏於申請表格。(申請表請至警衛室索取)

(2) 發票需打上學校統編 73507552 ,若漏打統編,請店家於發票上加蓋店家的大小章即可。

(3) 若店家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抬頭請寫:仁德國中,收據需蓋店家大小章,大章指店家的統一發票章(需有統編),小章為店主私章。

(4) 畢業生請於 8 月 6 日請將黏好收據/發票之申請單繳交至學務處;二升三、一升二及新生,請於開學後 9 月 3 日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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