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75621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針對疫情期間投入防疫工作之醫護人員,應避免出現歧視行為,並請學校教師及輔導人員主動關懷輔導醫護人員之子女,如有學習或輔導需求,應提供必要之協助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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