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714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補助總額調整」使用者手冊各 1 份。
二、茲因疫情指揮中心於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後,多次籲請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致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未便於 109 學年度結束前請領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之觀光旅遊額度。
三、為配合防疫政策及兼顧是類人員請領休假補助費之權益,爰放寬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請領休假補助費規定如主旨,並請各主管機關及學校加強宣導。
四、依教師請假規則第 17 條規定準用公立學校兼行政職務教師請領休假補助費者,亦依前開規定辦理。
五、「補助總額調整」使用者手冊亦得至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travel.nccc.com.tw/chinese/news/newshtm)。如有補助總額調整操作相關疑義(含教師已請領部分觀光旅遊額度無法由機關自行改列者),得洽各發卡銀行國民旅遊卡客服專線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