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校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配置,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並善用各項數位學習工具及影片等資源。
二、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並採差勤系統線上簽到退,及填寫「停課期間學生線上自主學習規劃表」:
(一)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二)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三)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四)懷孕者或有 12 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三、教師符合以上居家線上教學規定之一者且欲提出申請者,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並填妥附件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