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110年5月4日南市教永字第1100570849號函辦理
二、依據前揭函示,本校辦理學校教室冷氣設備裝設採購一案須組成推動小組,組成人員須包含:校長、行政代表3人、教師會會長、未兼行政職教師代表2人、家長會長。負責裝設需求暨選定廠牌事宜,目前需推舉未兼行政職教師2名,爰請本校未兼行政教師進行票選。
三、票選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7日(禮拜五)中午止,每人2票,由最高票之2人擔任代表。
票選網址:https://vote.tn.edu.tw/modules/vote/project.php?vote_sn=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