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 113 年 8 月 22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30085278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 113 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1.為促進文化美感體驗課程之深化與擴散,加深跨部會與民間團體資源之連結,爰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補助館校及藝文團體研發課程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進行媒合,以鼓勵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由藝文團體入校演出,實施有效文化美感教學,增進學生生活美感文化經驗。
2.本計畫分為課程發展、課程實踐及場館體驗階段。
3.媒合系統: https://aew.moe.edu.tw 。
(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
1.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爰辦理本計畫。
2.獎項類別:
(1)團體:績優學校獎、績優團體獎。
(2)個人:教學傑出獎、活動奉獻獎、終身成就獎。
3.推薦方式:請於每年 5 月 31 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請,由本局將初選結果連同推薦表及佐證資料函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
4.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 http://web.arte.gov.tw/aecp )下載使用。
三、本局將另案發布相關申請期程及報名資訊,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