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 113 年 08 月 26 日(一) 09 : 00-16:30 ;地點:崇明國中。
三、參加人數與對象:
(一) 1.本市國民中學任教綜合活動但非具有綜合活動教師證或專長之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二).請各校務必至少派一位教師參加(童軍、家政及輔導,可以學校配課最多的科目為主);無配課者免派。
四、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育網路中心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為 295206 。
五、請貴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六、本案聯絡人:臺南市崇明國中林清月老師(聯絡電話 06-2907261 轉 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