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 1 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 3 組分別進行評選。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截止。
1、由本局推薦:請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依限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7 樓課程發展科(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 6 號)」
(1)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將評選資料送至本局後擇優分別推薦 1 至 10 個團隊。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截止。
2、自行報名:請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依限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電資暨綜合教學大樓 A106 室)」
(1)教育部國教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 1 隊)。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上組成)。
(3)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截止。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截止。
(四)獎勵方式: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各組特優 1 至 5 隊、優等 1 至 5 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 1 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並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率應在 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教署薦送於 114 年「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
(五)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8vGG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