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3年1月8日實驗教育委員會決議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09213
號函核定本校適用113學年度入學新生之雙語教育實驗班計畫辦理。
二、113學年度本校雙語教育實驗班招生對象與管道說明:
(一)招生對象:本113學年度入學高一新生,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成績須達B+(含)以上,且社會科成績需達B(含)以上,參採學生參與實驗班之意願並經家長同意,招收人數45人。
(二)甄選方式:分「逕行錄取」、「甄選」兩種方式。若經「逕行錄取」錄取後仍有名額,則依「甄選」比序項目依序錄取,「甄選」招收名額為45人扣除「逕行錄取」錄取人數後之數額,說明如下:
1、「逕行錄取」-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得檢附相關證明,不須經甄選程序,依(1)(2)順序錄取。
(1)各類英語檢測達教育部建議參考之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nguages: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R)能力指標A2(含)以上之學生,須檢附書面證明。
乙、國中教育會考國文成績。
丙、國中教育會考五科總積分(以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對照)。
三、旨揭招生管道之重要日程、相關規定及最新消息,請考生屆時務必詳閱本校113學年度雙語教育實驗班招生簡章或本校首頁「新生專區」查詢。
四、如有詢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蘇偉莨組長(06)633-5408分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