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屏東縣第 64 屆科學展覽會徵聘評審一案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3 年 3 月 4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309364700 號函(如附件 1 )辦理。
二、推薦條件如下:
(一)現任於中小學(含高中職)之合格專任教師及校長或退休教育人員,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 3 屆。
(二)當屆已任地方或本市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指導學生或三等親內之血緣、姻親參加本市科學展覽或學校科展之教師,不得擔任本市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寫附件 2 ,並於 113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前洽教務處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