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 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申請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78502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三、為利學校得以推動中長期閱讀教育規劃, 113 學年度調整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倘 110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連續三皆獲補助之學校,得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不受閱推教師是否連續三年同一位教師之限制。
(二)申請一學年度執行計畫:若非上開學校,得申請單學年度計畫。
(三)為鼓勵各校踴躍申請,旨揭計畫不設限申請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