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10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12703300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遊戲式學習,激勵學生學習動機,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就。
(二)藉由連結學習教材之賽事題目與競賽機制,引導學生自發性探究學習,並自我檢視 學習成果,進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三、執行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加對象:臺南市國中、國小學生。
五、辦理日期: 112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8 日止,每日 7 時至 22 時。
六、活動網址: https://adl.edu.tw/h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