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 學金實施要點」及該會112年8月8日原民教字第1120039324 號函辦理。
二、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旨案所稱清寒,係指中 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 者。旨案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 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申請作業規 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所附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 理。
三、旨案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 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 那富、拉阿魯哇共16族。
四、旨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元整 (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 學年4,000元整)。
五、旨案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 tw,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 址,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 確保個人權益。
六、請各校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其父母姓名、身份 證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 之執行。
七、112學年度「系統帳號登入」辦法修正如下: (一)原在新學年度系統會恢復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現 行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故將「不再重新設定」。 (二)每所學校只有1組固定帳號(學校代碼)。 (三)請各校業務交接時,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新承辦人 員之相關資料」及「變更密碼」。 (四)學校如忘記密碼,請填寫以下資料以電子郵件e-mail詢問。(電子信箱:apcntcu@mail.ntcu.edu.tw)
1、學校縣市:
2、學校名稱:
3、學校代碼:
4、新承辦人員:
5、聯絡電話:
6、電子信箱:
八、請各校確實於112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 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申請表及學生簽單分別 成冊,並依學校代碼順序排列,於112年10月10日(星期四) 前逕(寄)送至本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701臺南市東區 崇善路1155號-德高國小內),盧靜慧承辦人彙辦,並於信 封註明「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 表」,俾利彙整後續作業:
(一)申請表(因實施要點修正,111學年度起申請表有更新, 請使用更新之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需黏貼 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 本,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二)學生簽單(列印前,需完成系統裡學生申請資料,再由系 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 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三)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者,需有以下情況,如父母失聯不 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 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 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九、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
十、旨案詳細資訊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 民學生助學金平臺」(網址:https://cip.ntcu.edu.tw /home)參閱,並得參考網站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 統操作影片。
十一、有關申請旨案助學金網路填報各項事宜,可洽詢旨案委託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一)聯絡人:林希拉助理。
(二)電話:(04)2218-8821、(04)2218-8645。
(三)電子郵件:apcntcu@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