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2 年 9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12002126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本方案為提供臨時人員旅遊保險服務,經總處洽承作廠商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方案適用對象可包含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臨時人員。
三、有關本方案變更適用對象等相關資訊,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權益 e 點靈「其他」區、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 https://www.fubon.com/hwc );各機關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