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2年9月1日府教特字第1121516736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112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16日止。
三、申請對象:凡就讀嘉義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嘉義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其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就學費用補助。
四、旨揭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