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康氏宗親總會(宗)字第5017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名額及金額:
(一)優秀獎學金
1.研究所組:碩士、博士生每年5名,每名獎學金壹萬伍仟元,頒發獎狀乙幀。
2.大專生組:每年10名,每名獎學金壹萬元,頒發獎狀乙幀。
3.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每年5名,每名獎學金捌仟元,頒發獎狀乙幀。
4.國中組每年5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頒發獎狀乙幀。
(二)清寒獎助學金:各級學校在籍學生,領有戶籍地社會局清寒證明或區公所清寒證明 者,或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及學費發生困難者,得申請清寒獎助學金:
1.大專生組:每年5名,每名獎助壹萬元。
2.高中職組:每年5名,每名獎助捌仟元。
3.國中國小组:每年5名,每名獎助伍仟元。
以上清寒學生如情況特殊,確急需協助者,經實際審查後得斟酌情形調整之。
(三)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特殊才藝、能、體育等有特殊傑出表現者,或其他有特別義舉可風,或突破困境,奮發向上,而有特殊成就,足堪康氏楷模者,得申請特殊才藝傑出或特殊傑出成就獎勵金。
1.國際性正式比賽:金牌獎参萬元、銀牌獎貳萬元、銅牌獎壹萬元,各頒獎狀乙幀。
2.政府機關主辦之全國性比賽:第一名(特優)壹萬元、第二名(優等)捌仟元、第三名伍仟元,各頒獎狀乙幀。
3.前二項比賽,若屬全國協會主辦或團體成績(不含雙人性質比賽),則獎金折半。
以上比賽項目性質相同者,以擇一項最優項目獎勵之。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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