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36264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為提供應屆國中畢業生、家長及教師有關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各種入學方式規範及操作方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爰辦理旨揭宣導講師培訓事宜,並於結訓後安排講師至各國中宣導適性入學相關資訊。
三、112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培訓南區場次,預定於111年12月7日至12月8日辦理。
四、如有意願參加,請填列「臺南市112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國民中學參訓候選人員推薦表」(如附件2),並於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前回傳電子郵件:enaj0417@tn.edu.tw,本局將依回傳資料推薦26位人員參加講師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