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10 年語文競賽指導教師研習實施計畫(諒達)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請參與 1 月 26 日及 27 日研習之人員,務必遵守防疫措施(如附件),並請注意個人衛生及落實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