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11 年 3 月 9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0334186 號函(諒達)辦理。 二、茲因本市高中以下學校自 111 年 5 月 23 日起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疫情停止實體授課,考量教師兼顧教學及防疫,爰延長旨揭計畫收件期程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止,並取消強制一定班級規模學校送件數之規定,改以鼓勵一定規模學校踴躍送件,以兼顧防疫辛勞及英語教師專業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