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10 年度語文競賽指導教師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辦理。
二、參加對象:以各校推薦之語文競賽指導教師或教師組選手為優先,若尚有餘額則開放其他教師參加。
三、研習項目、時間及地點:請詳參「臺南市 110 年度語文競賽指導教師研習實施計畫」第五點。
四、報名方式:
(一)市立高中、國中、小學編制內教師:採線上報名,請至本局資訊網路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http://e-learning.tn.edu.tw/Default.aspx ;開設學校為新東國中)。
(二)非市立學校與非編制內教師:請填妥報名表並傳真至承辦學校彙辦,傳真後並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承辦學校傳真及聯絡電話請參閱計畫)。
五、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 月 22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