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111年5月27日會秘字第111005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期:即日起至111年7月8日(星期五)。
(二)申請資格:
1.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在學學生。
2.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3.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4.旨揭助學金每年申請一次。
(三)申請方式:
1.得由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
2.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該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1)申請表(附件1)。
(2)學生證正(背)面請檢附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