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局 197652 號公告:為使學校整體校務順暢運作,兼顧行政業務、線上教學、防疫及到校學生照顧、學習、用餐等人力調配,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
二、教師與行政人員,若是懷孕、有 12 歲以下小孩需照顧、有同住家人居家隔離等情形,得採居家線上教學或居家辦公。前提為具有獨立線上上課能力,且家裡具有網路與相關線上上課設備者得申請居家線上上課與辦公。
三、有教師居家線上教學或居家辦公需求教師請自行列印附件申請表或至人事室填寫申請書,經逐級會辦核章同意後始得辦理,並於進行線上差勤系統打卡簽到退(打卡說明如附件)。
四、居家辧公與教學期間仍應遵循防疫規定及教育人員相關法令規定。如經衛生主管機關告知違反防疫相關規定或因於居家辦公期間卻外出涉足具感染風險場所而染疫或居家隔離者,校長有權撤回已同意居家辦公線上教學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