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1 年 2 月 11 日人發專字第 111020002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優惠方案 111 年新增中國文化大學及靜宜大學 2 院校,優惠方案請參閱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簽訂語言進修課程優惠方案一覽表」,由公務人員依個人意願自費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