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 111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1年 2月 28 日止。
四、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點或第 7點第 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即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向本局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登錄建檔。
五、檢送「111 年春節廉政宣導小叮嚀」及「111 年春節公務機密、機關安全宣導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