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月蘭獎申請日期為 110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29 日(以郵戳為憑)。
獎學金獎勵對象:
(一)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受學校推薦,足堪楷模者,或是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每一學校推薦 1 名。
(二)受政府單位或社會福利團體照顧輔助之弱勢學生,亦可由政府單位或社福團體推薦,每一單位推薦 1 名。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10 萬元及獎座 1 座,至多 30 名。
申請者應填寫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之申請書 2 份及相關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