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
二、檢附本(110)學年度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計畫(含調整後時程表),詳如附件,因部份領域之地點、時間進行微調,請務必協助調整公告。
三、請輔導團各領域工作小組與承辦學校依計畫配合事項辦理。
四、為落實行政減量,請各校承辦人員協助公告本計畫,並請規劃貴校各領域教師,務必依公告研習代號完成所有報名程序。
五、除因特殊原因變更研習時間地點外,未來將不再另行公告單一領域或單一學校分區到校服務時程,請各校承辦人員提醒所屬師長依本計畫施行,課程活動後將統計各校出席率,將檢討未派員學校,請各校務必派員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