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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李國華 - 學務公告 | 2018-02-26 | 點閱數: 396

臺南市佳里區仁愛國小 107 年度模範生選拔辦法
壹、    主旨
為表揚表現優秀學生,鼓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守法愛校,足堪為本校同學行為表率之優良同學,並以樹立優良校風,發揮正向楷模學習作用,鼓勵多元智慧發展。
貳、    選拔名額
一、    市模範生表揚人數依市府公告人數為準,選拔對象為本校六年級學生。
二、    校模範生表揚人數各班 2 名,選拔對象為本校一到六年級及幼兒園學生。
參、    選拔辦法
一、    市模範生:依市府公告時程,由六年級各班推選出「市模範生候選人」1 名,由全校教職員工進行投票,票數高者當選為本校「市模範生」。若遇同票情形,則由校長圈選「市模範生」當選人。「市模範生」當選人代表本校參加市政府表揚。
二、    校模範生:以班為單位,授權各班導師依班級現況,自訂班級選拔辦法,產生「校模範生」2 名,提報至學務處。
肆、    市模範生的選舉流程
一、    學務處彙整六年級各班「市模範生候選人」資料。
二、    「市模範生候選人」於投票前,利用教師晨會時間進行自我介紹。
三、    投票選舉日期:依市府公告時程進行,另行通知。
四、    投、開票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投票,並於規定投票時間結束隨即開票。
伍、    獎勵方式
市、校模範生由市府及學校頒發獎狀,並於全校集會時公開表揚。
陸、    本活動經費及獎勵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
柒、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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