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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仁愛的訪客 - 教務公告 | 2016-12-29 | 點閱數: 969

臺南市仁愛國小六十週年校慶『吉祥物』徵選競賽實施計畫

一、徵選目的:

        為展現仁愛國小六十週年創校精神與內涵,廣邀親師生共同創作親切活潑的卡通吉
    祥物,深化師生、社區民眾與歷屆校友對仁愛國小之學校認同情感,特別舉辦「仁愛國
    小六十週年吉祥物徵選競賽」,目的在展現教育理念與學校識別之意象,藉由吉祥物設計
    傳遞仁愛精神象徵。本活動廣徵具創意、能代表仁愛的卡通吉祥物,邀請全校學生參加
    設計徵選。

二、承辦處室:教務處。

三、協辦處室: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
四、參加資格:全校學生。
五、實施方式:
    ()由導師收齊學生作品,以班級為單位,在送件截止日前送至教務處。
    ()教務處邀請專長代表組成初審評選小組,擇優若干名為入圍,並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
       品進行網路票選。
    ()透過網路票選活動,最高票者即為本次校慶活動之吉祥物。
    ()六十週年校慶活動當天頒發競賽獲獎作品。

六、競賽時間:

    ()送件截止:競賽活動公告日起至106116日(週一)中午12:00截止,以送
                 達教務處時間為準。
    ()初審評選:106116日(週一)。
    ()初審公告:106117日(週二)。
    ()網路票選:106117日(週二)至106118日(週三)晚間900截止。
    ()決選評審:106119日(週四)。
    ()頒獎典禮:106429日(週六)。

七、作品規格與投稿:

    ()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A4「吉祥物設計稿」文件。
    ()「吉祥物設計稿」應包含吉祥物的名稱、設計說明和繪製圖象,應符合下列事項:
        1.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仁愛精神與理念,可結合佳里在地特色,具有
          擬人化特徵,需繪製彩色全身圖像,並容易獲得大眾喜愛。
        2.設計作品以「吉祥物設計」為主, 可為人形、擬人、動物或其他各種可以表達仁
          愛精神之形式,參賽者亦可依設計考量加入校徽Logo於設計中,不加入亦可。

        3.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無特殊之要求,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

八、比賽獎賞:
    ()優勝(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作(兩名):獎金新台幣500元、獎狀乙張
    ()入圍:通過初審者,擇優若干名,各可得到精美禮物一份,獎狀乙張。

九、聲明事項: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參加比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   
    (
)獲獎創作會經專業廠商再進行美化設計,並運用於學校各類活動、文宣及用品等。

十、經費來源:仁愛國小家長委員會。

十一、本活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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