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佳里區仁愛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職務列等: | 約僱五等 280 薪點(33,908 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16/10/13 |
刊登有效終日 | 2016/10/17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佳里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 、具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 、具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內容 | (一)出納及文書相關業務 (二)所得稅扣繳及申報業務 (三)臨時人員(含代兼課教師)勞健保加退保作業、二代健保計算繳納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30 日止,惟如請假人員申請提前銷假,將無條件解聘。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仁愛路三0七號 |
聯絡人 | 田秀娥 |
聯絡電話 | 06-7222227 分機 832 |
電子郵件 | vickytien@tn.edu.tw |
檢具文件 | 請檢具履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求職徵才-下載約聘(僱、用)及職務代理應徵人員簡歷表(A4))、大專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影本(影本須加蓋正本相符並簽章),於 105 年 10 月 17 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index.aspx)徵才公告線上報名、郵寄或送達臺南市佳里區仁愛路 307 號臺南市佳里區仁愛國小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幹事請假職代」。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1 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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