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0 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 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遴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 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 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 代理職缺:控管(懸)缺
三、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3 名
四、 聘期: 110/08/30-111/07/01(整學年聘期,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五、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