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
正常化, 109 年將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
修學分班,請貴局(府)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薦送參加教
師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147965 號函
辦理。
二、請貴局(府)依轄區所屬各級中小學學校師資結構、學生學
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
特殊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予教育部,俾規劃開班。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09 年暑假
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
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
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 25 人以
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師培大學協助到縣市開班者,請縣市務
必提供適合上課之免費場地(包含水電費)及相關行政協
助。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
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
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請就班別於 10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
三)前彙整函復教育部,並將電子檔回傳承辦人信箱
(Email:yichi@mail.moe.gov.tw),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
義,請逕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 02-7736-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