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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4-14 | 點閱數: 31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說明: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4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4105 號函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 114 年 4 月 7 日陸法字第 1140400343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二、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4-09 | 點閱數: 3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二、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三、本校申訴管道:   (一)處理單位:本校人事室   (二)專線電話:06-6223209 分機 30 四、職場霸凌相關研習:   (1)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 https://reurl.cc/1bnaX8 。   (2)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預防...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4-08 | 點閱數: 1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46000908 號書函辦理。 二、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與中立原則,請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三、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3-26 | 點閱數: 30
旨揭服務說明如下:(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如流程圖)。(四)服務原則: 1、 倫理規範及保密責任:(1)本局、學校、專業機構或專責單位(人員)辦理本服務時,應事先告知說明相關義務責任,以確保個案權益,並皆以密件處理。(2)服務對象求助於本服務之決定應出於個人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3-13 | 點閱數: 17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5 年緩召第 4 、 5 款」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暨「儘後召集第 4 款」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