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職場霸凌定義
「職場霸凌」係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常見情形包含 4 大類型:肢體攻擊、語言暴力、心理(精神)攻擊、性騷擾。
【以上摘自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及勞動部工作生活平衡網】
※提醒:現行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毀謗、侵害人格權等情事,可能觸犯相關刑法(如第 304 條強制罪、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第 310 條誹謗罪等)或民法(如第 18 條人格權受侵害、第 184 條一般侵權責任等)罪責。
※相關資源
臺南市政府 EAP 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網站連結: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
站內提供諮商(詢)協談申請書及相關 EAP 資源,請同仁多加運用參考,謝謝 ! !
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申訴電話: 06-6222124#105 、申訴信箱: robertlo0623@tn.edu.tw 、傳真: 6224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