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主旨: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 12 條施行日
期,業經考試院令定自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請查照並轉知
所屬。
說明:
一、依考試院本(111)年 8 月 1 日考臺組貳一字第 11100055001 號
令辦理。
二、前開考試院本年 8 月 1 日令已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 :
//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並檢附發布令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