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1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70144422A 號函
辦理。
二、推薦條件:
(一)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及樂觀進取,且
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
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
萃者。
(二)受推薦人如曾獲得全國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
,但屬不同教育階段,獲獎滿 3 年後能提出新具體事蹟
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曾榮獲全市優等或特優參加
教育部複審但未獲全國總統教育獎者,於同教育階段可
再參與評選,以 2 次為限。
三、推薦組別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推薦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
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
下載列印,並送交本市鹽水區岸內國民小學教務處)。推薦
相關書面資料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
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推薦人就讀學
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
四、請推薦單位於資料送出前,再次確認所送各項資料無誤;
另請併附受推薦者之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以供查閱。
五、請社會局惠予轉知社會團體踴躍推薦學生參加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