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相關活動、集會(週、朝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新冠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一)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國際疫情日益嚴峻,鼓勵以電話、視訊拜年,或線上聚會等方式聯繫感情,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倘仍需出入公共場所,應保持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安全社交距離,並請勤洗手、注意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二)大型活動當天仍處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以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人員,均不得參加活動。
(三)參與大型活動人員於活動期間(含室內、室外)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並請攜帶手機及維持開機,以利通知防疫相關訊息。
請持續留意及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網址: https://www.cdc.gov.tw)。
二、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 KTV 、 MTV 、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學生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近來登山意外頻傳,體育署提醒以下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
1.登山前應充分了解登山潛在風險,及山域事故救援困難,請審慎 評估自身能力、體力及天候狀況等條件,選擇合適山域。
2.請注意有無申請許可之規定,如有應依法辦理申請入山、入園,並攜帶適合支裝備,及擬定登山計畫,投保相關保險以充分保障自身安全。
3.登山途中也應充分注意山域或設施相關警告及標示。
4.寒假期間學校辦理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應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之「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安全掌握。
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提醒學生,從事戶外戲水應注意「防溺 10 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 5 步」,另「四不要」提醒:
1.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2.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
動。
3.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
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
4.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
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並且應停止游泳、划
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5.水域安全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www.sports.url.tw/index.html)。
(三)宿營及營隊活動:
請各校於辦理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學校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三、工讀安全:
寒假期間學生打工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冊,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上開秘笈已置於勞動部官網(https://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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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ol.gov.tw)
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 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工讀權益專區可供運用。
四、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二)請學校鼓勵滿 18 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
(三)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 、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 5 大守則:
(1)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2)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3)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4)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5)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
故受害者。
2 、自行車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自行車 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 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請下車牽車,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3 、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 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 、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五、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識。
1.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01),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
2.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電力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news_noclassify.aspx?mid=323)
,參考清潔保養篇、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及走廊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或晾曬之衣物阻擋換氣通風窗口,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 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學校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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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0&ListID=319)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六、校園及人身安全:
(一)各級學校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校園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各校警衛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應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二)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應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請務必結伴同行,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三)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請各級學校提醒學生夜間返回租屋處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七、藥物濫用防制:
(一)鑒於新興混合式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亦多為二種以上的毒品混合,造成更大的危險性及致死率(相關資訊或偽包裝圖檔如毒品咖啡包、毒果凍、梅粉等等,請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 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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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寒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三)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 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免費專線電話: 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四)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八、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如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 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網址 http://www.165.gov.tw/index.aspx ,或由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 LINE 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九、網路賭博防制:
學校應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通知學校依據本部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與介入輔導,並由學校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映,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十、犯罪預防:
(一)請學校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
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二)加強寒假期間推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
因近期兒少遭網路性剝削案件頻傳,網路已融入大眾生活文化,且智慧型手機的功能及處處都是無線網路的環境情況下,更需注意兒童及少年使用手機的情況;學校、家長應建立與兒童及少年間的信任,以幫助角色協助兒童及少年建立良好健康上網觀念。另為維護兒童及少年假期安全,請學校利用各集會時間,加強宣導網路性剝削的相關議題,寒假期間避免兒童及少年無知,於網路遭有心人士誘惑而涉性剝削等情形,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兒童及少年健全發展,有效降低憾事發生機率,以確保兒少權益及保障兒少安全無虞。
(三)遊戲用槍防制:
近年來市面上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學校運用集會、學生家
長聯繫函、校務會議、親師座談等各種方式實施安全宣導及融入教學,並加強對學童及家長宣導,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商品。
十一、網路沉迷防制:
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的上網安全及時間管理等問題,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也要鼓勵孩子多從事戶外活動或多元休閒,避免過度依賴 3C 產品,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十二、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一)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
請學校假期期間對於學生關懷不間斷,持續注意學校學生有無受虐、 性侵害、兒少未獲妥善照顧(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利用各種機會(如學校辦理營隊、返校日等時機)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以加強宣導,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學校人員若透過臉書、班級群組等知悉有上開情形,亦應立即辦理通報。
(二)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 2 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02)3343792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23302810 ,傳真:(04)23302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