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 107 年 5 月 22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 107 年 6 月 13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3581 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 23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宣導,避免同仁因不諳修正法令而誤觸法網。
宣導文件電子檔並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網址:https://www.aac.moj.gov.tw/lp.asp?ctNode=36741&CtUnit=10973&BaseDSD=7&mp=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