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教育部推動「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師資專業素養,針對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校(園)長、現職編制內正式教師及在學學生予以獎勵。
獎勵額度:
(一)校(園)長、教師:
1、台語通過專業級認證( C2 等級);客語通過中高級能力認證;原住民語通過高級、薪傳級認證,嘉獎 2 次
2、台語通過中高級或高級認證( B2 或 C1 等級);客語通過初級或中級認證;原住民語通過初級、中級認證,嘉獎 1 次。
(二)國中學生:
1、台語通過 B2 級以上(中高級);客家語通過中級以上認證;原住民族語通過族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嘉獎 2 次。
2、台語通過 A2 級以上(初級);客家語通過初級認證;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認證合格者,嘉獎 1 次.
(三)國小學生:台語通過 A1 級(基礎級)以上;客家語通過初級以上;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由學校給予獎狀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