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宣導」資料 1 份,以保障被保險人領取公保給付之權益。 說明: 一、依銓敘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第 371 次會議紀錄及銓敘部 102 年 11 月 7 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被保險人如有現金給付相關疑義,請電洽本部現金給付科(電話: 02-27013411 轉 5521~5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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