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115 年 2 月 9 號南市消預字第 1150004390 號函辦理暨本局 276587 號公告續行。
二、春節將至,天氣乾燥近日本市發生多起火災案件,起因多與用火用電不慎、場所堆積可燃物及瓦斯使用不當有關,為降低火災發生風險,請於各式宣導管道、集會等、學校網站、 facebook 或 LED 跑馬燈,加強宣導相關安全觀念。
(一)防範電氣火災記得五「不」一「沒有」:用電不過載、電線不綑綁、插頭不污損、插頭不用不插、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
(二)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使用瓦斯熱水器及瓦斯爐時 ,通風安全要注意。
(三)住宅安裝住警器:可及早偵知火災及發出警報聲響,提醒住戶儘早逃生,確保安全。
(四)爆竹煙火危險多,小心使用免災禍:春節期間購買爆竹煙火,應注意是否有合格認可標示及 12 歲以下兒童,施放爆竹煙火時應有大人陪同。
三、請例行檢查各校場所是否有堆積可燃物,並清除易構成火災隱患,加強火災預防,另請學校確實宣導「春節連假期間,離開辦公室、各教室前務必檢視所有電器設備是否妥善,不用設備務必拔掉插頭、切斷電源,確實做好自主檢查,以維安全」。
四、檢附防火宣導海報 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