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 108 年 11 月 19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80165122 號函辦 理。
二、截至本年 11 月 12 日止,亞洲地區計有中國大陸、蒙古、越 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東帝汶 等 10 國有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另非洲地區亦有 31 國、歐洲 地區計 19 國有相關疫情。因應鄰近亞洲地區非洲豬瘟疫情 延燒,考量本病入侵管道眾多,須提升全民防疫意識,共 同防堵疾病於境外。
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條之 1 規定,旅客違規攜帶肉 類製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 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受罰 20 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 繳清者,拒絕其入境。